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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8-10-16 来源:采购办

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XJ-0431-2018062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委托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对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第二标段
2.:财政资金
3.采购智能分类收集箱(两位一体)428组,再生资源收集站(六位一体)9组,信息平台9套及其他设施,投标人中标后负责运输、安装、验收、售后维修等事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预算:3,891,072.00元;
5.供货地点:朝阳区垃圾分类10个试点小区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保证投入使用。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与标准的合格产品,其中信息平台建设须与朝阳区数字化信息中心联网对接。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8.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则只需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8.3业绩要求: 2015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
8.5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6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年、2017年)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资信证明即可)
8.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8.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9.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和地
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 16日至2018 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600 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6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联系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社保证明。
10.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定于2018年11月7上午 9:00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1.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公告期限:201810 16日至2018 10月22日
12.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地址:长春市朗新街与旷达路交汇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华 18143059199
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美娇 0431-88704516
14.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